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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用洗涤剂安全 确保公众享受健康生活——中心完成《已使用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初稿
2011-09-30 03:45:36 来源: 市疾控中心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卫生部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用洗涤剂使用,拟对食品用洗涤剂新原料进行许可管理。受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委托,我中心承担了《已使用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的起草工作。

本次课题组由中心副主任仲伟鉴负责,毒性评价科、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评价科、卫生检测实验室、消毒科的相关专业人员和上海洗涤剂行业知名的六家企业从业人员组成。接受任务后,课题组综述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深入调查行业现状,了解配方、工艺构成等,并经过三个阶段的筛选和补充,将国内现有主要洗涤剂原料成分进行汇总、分类,在短短四个月内,就形成了“食品洗涤剂原料名单初稿”。

7月28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在沪召开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研讨会”,就课题组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洗涤用品行业协会、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相关行业专家、生产企业代表约60人参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主任王苏阳、副主任高小蔷、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政策信息处处长张旭东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的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对我中心课题组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第一阶段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完善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开展了讨论,并就下阶段工作方向达成了四点共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制订原料名单的目的和意义,既可为如何界定洗涤剂新原料提供依据,同时也对促进我国食品洗涤剂行业的规范化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的大小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分为三类,三类原料应分别制订名单,并分步实施;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原料名单纳入和排除原则,如国外已使用但国内未曾使用过的原料,应不包括在本名单中;国内外已知的致癌物质、高风险物质应剔除;四是按GB 5327《表面活性剂术语》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规范名单涉及的原料成分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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